關于開展2022屆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工作的通知
作者:實習就業指導辦公室
發布時間:2021-08-19 16:01
來源:實習就業指導辦公室

長沙市2022屆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操作指南
一、發放對象和標準
長沙市區域內的普通高等學校、特殊教育院校、中等職業學校、技工院校(含技師學院高級工班和預備技師班)中的孤兒、殘疾人、城鄉低保家庭、在校期間已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特困人員、貧困殘疾人家庭、脫貧家庭(原建檔立卡貧困家庭)的2022屆畢業生(不包含普通高校自考及成教畢業生)。按照每人1500元標準給予一次性補貼,同一發放對象只能享受一次
二、申請和撥付程序
求職創業補貼按“個人申請——學校初審、公示及申報——人社部門審核及公示——財政部門撥付補貼資金到學校——學校撥付補貼資金到個人”的程序進行。個人申請通過“長沙市求職創業補貼申報平臺”填報(二維碼見附件1),學校和人社部門在湖南省公共就業管理服務信息(http://222.240.173.92:7001/hnpes/,以下簡稱省平臺)進行審核。
(一)個人申請
各院校符合條件的2022屆畢業生,在8月17日至9月12日期間,通過登錄本人微信,掃描二維碼,進入“長沙市求職創業補貼申報平臺”填報申請,并于所在學校規定的時間段內向學校提交紙質申請材料。
1、申請步驟
1)申報人認真閱讀“長沙市求職創業補貼申報平臺”上的《長沙市2022屆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申請須知》后,點擊“我已閱讀并同意”;
2)按要求填寫完申請信息,點擊“提交”;
3)按 “申請表打印下載”生成下載鏈接,復制申請表下載鏈接,到PC端瀏覽器中下載并打印成紙質《湖南省應屆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申請表》(見附件2,以下簡稱《申請表》)。
4)將《申請表》及其他要求的紙質材料一并提交學校初審。畢業生可在“長沙市求職創業補貼申報平臺”查看審核流程。
2、申請材料
申報補貼的畢業生應按要求向學校提供如下紙質申請材料接受初審(證件原件由學校審核后退回,留存的復印件需完整、清晰,與原件一致):
1)《申請表》。(注:此表需通過“長沙市求職創業補貼申報平臺”申報后打印生成,其中學生申請欄需申請人手工填寫家庭困難情況,并簽署申請人姓名和填報日期)
2)提供以下證明材料之一:
如果人員類別有重疊,請盡量選擇證明材料準備相對簡便的類別申請。
①孤兒類:提供申請人《兒童福利證》原件及復印件或經縣級以上民政部門審批蓋章的《孤兒入院審批表》復印件或戶籍所在地鄉鎮(街道)及以上民政部門為其出具的孤兒情況證明(需加蓋民政部門公章)。
②城鄉低保家庭類:提供申請人家庭成員持有的《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低保金領取人及家庭成員相關信息頁面及近年相關審核、低保金領取記錄頁面),申請人非低保證持有人,且提供的低保證上沒有注明與持證人家屬關系的,還需提供居民戶口簿頁面等家屬關系證明材料。
不能提供有效《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的,須提供戶籍所在地鄉鎮(街道)及以上民政部門近期出具的享受低保情況證明(證明中須包含低保證持有人和申請人的姓名及身份證號、兩者之間的家庭成員關系、目前該家庭在享受低保待遇情況屬實等信息,并加蓋民政部門公章;證明可參考附件3的樣本格式),此證明中低保證持有人非申請人父母,還需提供能體現其家屬關系的居民戶口簿頁面。
③殘疾人類:提供申請人《殘疾人證》原件及復印件。
④在校期間已獲得國家助學貸款類:提供貸款合同原件及復印件、學校資助部門蓋章出具的助學貸款證明(可由學校在省平臺審核端導出,由學校資助部門蓋章集中出具)。因特殊原因不能提供貸款合同的,需提供注明助學貸款的個人征信報告或提供貸款經辦銀行及貸款審批單位蓋章確認的助學貸款獲得情況的有關表格或證明,另附貸款回執或從國家助學貸款相關網站下載打印的貸款信息頁面等資料作為補充(網站貸款信息頁面需學校審核部門核實并蓋章)。
⑤特困人員類:提供申請人《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證》原件及復印件。
⑥貧困殘疾人家庭類:提供申請人家庭成員的《殘疾人證》原件及復印件、戶籍所在地鄉鎮(街道)及以上民政部門蓋章出具的貧困家庭證明(證明中須寫明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姓名及身份證號、申請人和家庭成員的家庭關系、家庭貧困的原因、目前該家庭屬于貧困家庭情況屬實等信息;可參考附件4的樣本格式),持有殘疾證的家庭成員在此證明中非申請人父母,還需提供能體現其家屬關系的居民戶口簿頁面。
⑦脫貧家庭(原建檔立卡貧困家庭)類:提供原扶貧手冊原件及復印件(復印家庭基本情況、家庭成員、幫扶記錄等相關信息頁面,省外畢業生提供的扶貧手冊上無蓋章的需補蓋戶籍所在地鄉鎮及以上鄉村振興(原扶貧)部門公章),申請人非扶貧手冊持有人,且提供的手冊上沒有注明與手冊持有人家屬關系的,還需提供居民戶口簿頁面等家屬關系證明材料。
無扶貧手冊的需提供當地鄉鎮及以上鄉村振興部門(原扶貧部門)蓋章出具的脫貧家庭(原建檔立卡貧困家庭)證明(可參考附5的樣本格式),若此證明中戶主非申請人父母,還需提供能體現其家屬關系的居民戶口簿頁面。
3)畢業生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以本人姓名開立的銀行卡正面復印件,復印件上除體現銀行卡號外,同時須注明開戶行具體支行名稱、畢業生姓名及身份證號。
5)學籍證明(可由學校在省平臺審核端導出,學籍管理部門集中出具)。
除可由學校在省平臺審核端導出后集中出具的證明外,上述材料均需由學校審核原件同時交一份復印件。
(二)學校初審、公示及申報
畢業生個人線上申請信息提交后,將上傳至省平臺學校初審端口,由畢業生所在學校進行初審。(對于畢業生因特殊原因未能進行個人線上申報的,在學校初審時限內,經學校同意后,可由學校在省平臺學校初審端口,“新增”個人申報和“打印”申請表。
1.學校初審及公示
各學校對申請人提供的申請材料查驗相關原件,確保原件與復印件核對一致,檢查申請表信息填寫完整,并根據紙質申請材料在省平臺進行初審。初審完成后,需將初審通過的畢業生名單集中在校園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在省平臺學校審核端匯總并申報。
2.報送材料
學校在省平臺學校審核端完成初審后導出如下報表:
(1)《屆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申請匯總表》(可由省平臺學校審核端導出,打印一式三份,蓋學校公章);
(2)《應屆畢業生申請補貼花名冊》(可由省平臺學校審核端導出,打印一式三份,蓋學校公章);
(3)初審通過的畢業生申請材料(其中《申請表》需經學校審核后在對應欄簽署意見,蓋院系公章、學校公章,并按花名冊名單對應順序在申請表右上角標號擺放;學校如無院系,院系意見欄可由學校審核部門簽署意見并蓋章)。
(4)由學校學籍管理部門集中出具的學籍證明一份(可由省平臺學校審核端導出,蓋學校學籍管理部門章);
(5)學校初審完成后進行公示的網址和網頁截圖(打印一份并蓋學校公章)。
(三)人社部門審核及公示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審核學校遞交的申請材料后,將審核通過的人員名單在官方網站進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公示期滿后,按規定將補貼資金撥付到各學校。
(四)撥付
各學校收到補貼資金后,應負責及時將補貼資金撥付到審核通過的畢業生個人銀行賬戶,不得截留、抵扣或代繳其他費用。因特殊情況未能撥付到發放對象的補貼資金,應由學校及時告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后予以退回。撥付完畢后,及時將補貼資金發放對象的相關憑證提供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
附件:
1、長沙市求職創業補貼申報平臺二維碼
2、湖南省應屆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申請表
3、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證明
4、貧困家庭證明
5、脫貧家庭(原建檔立卡貧困家庭)證明
2021年8月3日
附件1:長沙市求職創業補貼申報平臺二維碼.docx
附件2:湖南省應屆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申請表.docx
附件3: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證明.docx
附近4:貧困家庭證明.docx
附件5:脫貧家庭(原建檔立卡貧困家庭)證明.docx